Kate是一位精明能幹的職業婦女,在幾年前因工作關係認識一位韓國男士,經過一年多的魚雁往返,在韓國男士熱烈的追求下順理成章的蓉蓉就飛到韓國嫁給這位韓國男士。
蜜月後,Kate回到台灣繼續打拼她的事業,這位男士也固定一個月過來台灣一次,倆人並在台灣購屋置產。言明由Kate付購屋頭期款,其夫婿打理日後房屋貸款及家中相關一切開銷。過了甜蜜的半年後,這位韓國男士開始幾個月才來台灣一次並開始藉故不付台灣所有的一切開銷,他認為他沒來,沒使用到任何物品,Kate應獨立負擔一切。
逐漸的他根本不再來台灣,並要Kate處理掉台灣的一切,帶著資金過去韓國跟他一起生活。在這一年當中,Kate也開始對他的韓國老公起疑心。因此她透過管道查詢,她老公在跟她結婚不久後,在韓國就已失業。這樣算起來,他失業也快一年半,在此狀況下Kate當然不可能拿著她全部的家當過去韓國跟她夫婿生活,只能好言相勸,勸她夫婿能趕快東山再起,她可以等他。這樣又過一年,她這韓國老公不但沒改善狀況反而變本加厲來跟她要生活費。因此Kate在忍無可忍之下就去法院訴請離婚。
在司法過程當中,Kate也不順遂,因此家人幫她請了一位號稱經驗豐富專打離
婚官司的律師,但這位律師是一位噗嚨拱律師,根本是只拿錢不辦事的律師。在開完第一次庭期後她就解除那位律師,換了一位肯做事的律師來幫她打這場離婚官司。
雖然Kate有請專業律師替她打離婚官司,但她內心仍是坎剋不安,怕輸掉這場官司。因此她致電來詢問斷緣的程序及時間,但老師在聽過她敘述狀況後認為她離婚官司所準備資料充足且有聘請專業律師為其服務,這些足夠她打贏這場官司,根本不需法術幫忙,所以就勸他省下這筆費用好好準備法庭上的攻防較為實際。但經過一個庭期的開庭,她韓國老公也專程為離婚官司來台灣出庭,且法庭上尖銳的言語攻防讓她更沒安全感,所以她再次來電希望本郎能協助她盡速離婚。
婚姻絕非兒戲所以請Kate至現場諮詢,再三確認她的目的才能為其施做法術。她不但百分之百確認不是兒戲且也請其母親一起來諮詢,方證明其所言不虛。老師被她真誠感動所以就盡全力幫其處理婚姻問題。在施法過程Kate也非常信任老師,她雖然心急也不會常常詢問一些問題,這反而讓老師更加幫她處理問題。
她再次開庭前只打來詢問該注意哪些事項,老師也很仔細的告知她該如何配合,並請她寬心,這次開完一定會結束,且不會被刁難,更能打贏這場官司,順利離婚。果不然,農曆年前宣判,她打贏了這一仗。雖然對方繼續刁難,再次上訴,但Kate仍然打贏這場離婚官司。
對於婚姻承諾,有些人給出的太輕易,也有些人則因重重憂懼而過度謹慎,認真考慮到承諾後的責任,和可能要放棄某些東西,或擔心婚後不能接受彼此真正的樣子,便失去勇氣、無法前進。
人生的事情很難說,個人的感情觀和承擔力可能隨著心境、際遇和生命階段而改變,若貿然進入婚姻,也可能會遇到許多適應上的困難,比如想維持兩人熱戀時的溫度,保有更多單身時的生活樣態,那對於夫妻日常的乏趣平淡必然極為厭嫌,覺得束縛很多;或是受到許多既定觀念的干擾,對另一半的性別角色期待過高;也可能會鑽牛角尖,聚焦在不如意的事情上,當與另一半意見分歧時,也難有妥協何讓步空間。
人與人相處,本來就須相互體諒與容忍,許多事情能靠自己溝通或處理即可靠本身的力量去處理;如真不能解決再尋求法術。法術並不是萬能,法術是在需要時作為達成目的之輔助工具。